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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外地公司在注册分公司怎么办理?有什么区别
外地公司在注册分公司怎么办理?有什么区别 [导读]:在外地开了一家公司,如果做大了想在自己习惯住的地方附近开分公司营业,那么我们需要了解外地在想办理注册分公司的流程详情才可以,不过不同于子公司,分公司比较简单,所以一般 在外地开了一家公司,如果做大了想在自己习惯住的地方附近开分公司营业,那么我们需要了解外地在想办理注册分公司的流程详情才可以,不过不同于子公司,分公司比较简单,所以一般企业会在其他市区都会选择办理分公司,那么我们就来讲解分公司注册办理流程以及它与所谓的子公司区别在哪里吧。 外地公司在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和区别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不同的建立方式 (1)、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法投资设立; (2)、总公司应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在其住所以外设立,该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2、不同的法律地位 (1)、虽然子公司在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之下,但作为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从工商部门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2)、分支机构不具有作为法人的独立人格。虽然它有 公司 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它没有自己的章程。 3、责任承担不同 (1)、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2)、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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