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Products
电 话:18905275581
手 机:18905275581
地 址:江苏通州
通州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
发布时间:2021/04/30丨 浏览次数:1570
1.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2.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4.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实践中工商部门会告知符合登报公告的报纸。 6.登报四十五日之后才可办理注销手续。
Copyright @ 2012-2020 江苏金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20029575号-6
网站声明:部分资源来源网络 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扫码微信咨询